機構職能
主要負責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統一開發、建設;項目建設手續相關工作;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等工作。
部門職責
土地規劃科:負責園區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落實,進園企業(項目)規劃、土地及各種手續的辦理。
建設服務科: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園區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建設項目的前期對接、審批、手續代辦服務。
工程管理科:組織實施園區公用事業特許審批項目建設;承擔園區自建項目的施工建設和竣工驗收管理;承擔園區水、電、氣、暖、通信、道路交通、市政園林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
生態環境科:協助辦理入園企業項目的環保手續;配合環保部門的檢查、督查工作;指導和協調園區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園區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