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企業財政獎勵相關政策匯編
發布時間:2019-03-19 09:59:48 作者:潘延虎 來源:綜合辦
濟南市企業財政獎勵相關政策匯編
序號 | 關鍵詞 | 內容 |
《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魯發﹝2017﹞21號) | ||
1 | 混改“四新”企業 | 對參與混改新成立的“四新”(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企業,各級財政3年內予以適當獎勵。 |
2 | 產業集群轉型升級示范 | 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示范作用,利用3年時間,支持50個左右產業集群開展轉型升級示范行動,對符合條件的支柱、主導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集群,每個分別給予3000萬元、1000萬元和500萬元獎勵。 |
3 | 新舊動能轉換基金 | 設立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給予支持。 |
4 | 云服務券 | 加大“互聯網+”融合發展投入力度,建立“云服務券”財政補貼制度,支持民營企業“上云”,鼓勵參與國家和省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 |
5 | 新跨越民營企業 | 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對符合新舊動能轉換政策、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的民營企業,省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0萬元和500萬元。 |
6 | 總部經濟 | 對在我省新設立的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總部、地區總部、結算中心或職能型總部機構,省財政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
《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人民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若干財政政策>及5個實施意見的通知》(魯辦發﹝2018﹞37號) | ||
7 | “十強”產業領軍企業 | 每年在“十強”產業遴選培育50家左右支撐帶動力強的領軍企業,入庫動態考核管理。鼓勵市、縣對入庫企業給予資金支持,并對重大企業兼并重組或并購國內外高端品牌給予適當補助或貼息。 |
8 | “雁陣形”產業集群 | 依據龍頭、骨干企業新增的省內配套企業戶數、省內企業配套產品采購結算額等,在“十強”相關產業遴選若干“雁陣形”產業集群,實行動態考核管理,省財政通過現有資金渠道給予最高500萬元專項激勵,由市、縣政府統籌用于集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等。 |
9 | 中小企業技術改造、自主創新、管理提升項目 | 對中小企業為融入龍頭企業供應鏈而實施的技術改造、自主創新、管理提升項目,由各級財政優先列入產業引導、科技創新、技術改造、中小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扶持,獎補標準適當提高。 |
10 | 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 | 支持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虛擬現實、北斗導航、物聯網等新一代核心基礎關鍵技術,加快向各行業、各領域廣泛滲透、深度融合,著力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形成若干新產業鏈。以應用需求為導向,全省每年遴選30個左右應用場景標桿,鼓勵其開展“1+N”帶動提升行動,支持發展共享經濟,通過標桿復制、推廣和應用,實現“做大一個、跟進一批、帶動一片”的示范效應。省財政予以標桿企業最高200萬元的獎勵,并優先申報國家級標桿項目。標桿企業帶動項目,由市、縣財政適當獎補。 |
11 | 產業互聯網平臺 | 支持實施“個十百”產業互聯網平臺培育工程,省級重點支持培育1家以上產業互聯網綜合服務平臺、10家左右跨行業跨領域產業互聯網平臺和100家左右面向特定行業、特定區域的產業互聯網平臺,省財政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貼息、獎補或股權投入。列入國家工業互聯網平臺的,提高到3000萬元。各級財政通過“云服務券”、以獎代補、股權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對瞪羚企業和獨角獸企業,“云服務券”財政補助標準上浮50%。 |
12 | “十強”產業公共服務平臺 | 依據服務企業數量、產業化服務項目數量等情況,每年在“十強”相關產業遴選一批高水平公共服務平臺,省財政統籌現有資金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
13 | 公共服務平臺 | 對新確定的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經認定后,省財政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貼息、獎補或股權投入。 |
14 | 區域集群品牌 | 對認定的國家級區域集群品牌,市、縣財政給予獎勵,省財政給予適當獎補。 |
15 | 國家標準 | 省財政對區域型和領域型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一次性分別獎補200萬元、100萬元;對國家級標準化推廣應用平臺(示范推廣平臺),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主導制定的國際標準和小麥、玉米、蔬菜等優勢農業領域的重點國家標準,以及鄉村振興、海洋強省建設、新舊動能轉換領域具有重大創新引領作用的國家標準,每項一次性獎補50萬元。 |
16 | “十強”產業服務機構 | 對落戶我省在國際、國內或者行業組織中有一定影響力的“十強”產業相關的專業中介機構和社會服務機構,經法人登記后,市、縣財政給予一次性補貼。 |
17 | “十強”產業智庫、聯盟(協會) | 對省級遴選確定的“十強”產業智庫、聯盟(協會),視其在項目引進、“政產學研金服用”合作等方面的情況,省財政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
18 |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財政補貼制度,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強制實施,并率先在化工行業全面推行。按照“政府激勵推動、市場機制運作、省級統籌規劃、市縣主導實施”的原則,省財政對各市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給予綜合獎補。 |
19 | 特色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 | 完善特色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補貼政策。 |
20 | 公益林險 | 將公益林險種林農自行承擔保費部分統一降至零。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魯政發﹝2018﹞21號) | ||
21 | 失業保險穩崗補貼 | 2018年10月1日起,對受國際經濟形勢影響嚴重的企業,給予穩崗就業支持,對不裁員、少裁員企業,提高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標準。 |
22 | 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特色載體 | 2018年10月1日起,省財政對獲得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的,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
23 | 新招引重大項目 | 對2018年10月1日以后新招引的重大項目,各市可結合實際,對招商引資團隊或個人予以獎勵。其中,10億元及以上、30億元以下的,所在市可獎勵不超過100萬元;30億元及以上、50億元以下的,所在市可獎勵不超過300萬元;50億元及以上的,所在市可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
24 | 現代優勢產業集群 | 2019年起,省財政每年分層次擇優獎補一批現代優勢產業集群。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內需補短板促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8﹞24號) | ||
25 | 制造業整機企業帶動中小企業進入產業鏈或采購系統 | 制造業整機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帶動省內中小企業進入產業鏈或采購系統的,省財政按照新增省內配套的企業戶數、采購結算額,結合“雁陣形”產業集群培育給予獎勵。 |
26 | 創新創業特色載體 | 自2018年9月1日起,省財政對獲得國家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的,給予一定獎勵。 |
27 | 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創業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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